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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爱上潘金莲? 荧屏肆意颠覆让名著情何以堪

2013年09月02日 09:43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最近,新版电视剧《武松》因为出现“武松爱上潘金莲”的桥段,引发了各界热议。除此之外,该剧还对武大郎和王婆的形象进行了改动:武大郎不再胆小怕事、逆来顺受,而是敢爱敢恨……我们不禁要问,谁赋予了某些人乱改名著、肆意颠覆原著人物形象的权利?对于如此雷人的颠覆,该剧导演表示,所有改编都是基于生活推理,“武松也有七情六欲,而这种处理是想更细腻地表现武松的‘人格魅力’,以及他是如何面对兄弟情、‘姐弟’情、朋友情的。”

  评:《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算名著的作者已经过世,相关权利也应由其后人或国家享有,作为其他个人或制作单位,确实没有权利乱改原著的内容,甚至是主题。时至今日,尽管影视界翻拍成风,颠覆成瘾,观众也怨声载道,却没见哪部影视作品及其制作者因为乱改名著而遭受损失。如何保护名著,既要靠有关改编、制作者的自觉,也要靠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同时还要靠观众切实监督。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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