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因性侵和偷拍罪获刑22年4个月
2013年09月04日 10:47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地区媒体报道,当地相关机构昨日宣判,李宗瑞因性侵和偷拍罪共获刑22年零4个月。其中性侵9位女性判刑18年零6个月,偷拍15位女性犯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个月。不过偷拍罪名可以通过缴纳金钱的方式(约18.9万元人民币)减免刑期。12名原告受害人共获得赔偿折合人民币293万元。检方与李宗瑞均表示将上诉。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去年起诉时曾要求判处李宗瑞266年半徒刑,远超有期徒刑最多执行30年的规定,而至今仍有14名被害人未出面。(任宏伟 整理)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