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菲菲状告网站侵犯肖像权 维权获赔偿4万元
2013年09月04日 14:38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因自己的照片被一网站用来做宣传,并被指整过容,演员孙菲菲向美悦网主办方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爱丽公司)提起侵权诉讼。
孙菲菲称,爱丽公司在其经营的门户网站上,擅自利用自己的肖像照片,用作整形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宣传,同时,该网站还发布了指认自己曾整容的大量文章,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还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对此,爱丽公司称网站上的内容是由网友发布,公司在接到原告的通知函后,便删除了所涉及的图文。愿意按照法院判令赔偿孙菲菲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