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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推拿》出书涉嫌侵权

2013年09月05日 17:30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毕飞宇获茅盾文学奖的作品《推拿》,随着同名电视剧的热播,遭遇侵权纠纷:该剧编剧陈枰也出了一本《推拿》,封面上印着“电视剧剧作全文本”。昨日,毕飞宇《推拿》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西苑出版社出版、署名为陈枰所著《推拿》涉嫌著作权侵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8年9月,长篇小说《推拿》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享有此书的专有出版权。该书出版后连获《小说选刊》首届“中国小说双年奖”、《人民文学》奖等多个奖项。2011年8月,《推拿》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图书发行已超过20余万册。随后,小说被陆续改编为电视剧、话剧、电影等艺术形式。2013年8月中旬,电视剧《推拿》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同名话剧将于9月5日在中国大剧院开演,娄烨执导的电影《推拿》也将于明年上映。

  一波一波的“推拿”潮不断来袭,让原著小说备受关注。然而在图书市场上,西苑出版社出版、署名陈枰所著的长篇小说《推拿》也出现了。该书直接在版权页标注为“长篇小说”,封底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同时,西苑版《推拿》电子图书在各个电子图书平台陆续上线。面对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询问,毕飞宇表示,自己虽曾提供给他人长篇小说《推拿》的电视剧改编权,但从未授权他人出版电视剧《推拿》的剧本或小说。

  西苑出版社则在微博回应称,与该电视剧编剧陈枰签署出版合同是基于其与电视剧投资方签署合同中的第8项,里面允许了剧本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改编作品,应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他认为,毕飞宇对其创作的长篇小说《推拿》(以下简称“毕飞宇版小说《推拿》”)享有包括改编权在内的著作权。毕飞宇确曾将电视剧改编权授予他人,但并未许可他人出版发行电视剧剧本或衍生的小说。西苑出版社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出版发行署名陈枰所著的长篇小说《推拿》(以下简称“陈枰版小说《推拿》”),侵犯了毕飞宇所享有著作权中的改编权。鉴于毕飞宇已授权人文社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其长篇小说《推拿》中文本的专有出版权,陈枰版小说《推拿》改编自毕飞宇版小说《推拿》,使用了后者的实质部分,故同时也侵犯了人文社对毕飞宇版小说《推拿》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对西苑出版社的回应,他说,电视剧投资方无权授权他人出版《推拿》的衍生作品,“所有的权利都在原著作者手里。”

  另一位南京作家叶兆言也曾遭遇和毕飞宇类似的侵权纠纷。他的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电视剧后,该剧编剧陈彤也出版了《马文的战争》。

  一审法院认为,陈彤未经叶兆言同意,改编并许可出版陈彤版《马文的战争》的行为,北大出版社未经叶兆言同意出版陈彤版《马文的战争》的行为,均违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侵犯了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判决陈彤赔偿14万余元,北大出版社赔偿40万元。

  一审判决后,陈彤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陈彤及北大出版社的行为侵犯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共同赔偿叶兆言33.2万余元。(本报记者 邢虹)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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