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姚笛维权案开庭 控诉遭刘诗诗“顶替”真相

2013年10月10日 08: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说好饰演女一号,却被换成刘诗诗”,演员姚笛的经纪公司将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的投资方诉至北京密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并支付代理费420万元。昨天上午,北京密云法院开审此案,被告未到庭应诉。

  上午8时许,姚笛经纪公司法务部的代理律师来到法庭,姚笛目前签约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诉称,刘波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与原告签订合同,聘请姚笛出演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刘波公司支付代理费420万元,款项分四笔随拍摄进程支付。双方还就姚笛出演该剧一事签订合同,约定了姚笛参演时间。

  鑫宝源影视公司称,合同签订后,公司为姚笛预留了档期。然而被告并未按约定支付首笔款项。今年1月9日,刘波公司开始拍摄该剧,将女一号刘小渔的饰演者由姚笛变更为刘诗诗。鑫宝源起诉对方要求终止合同,并按约定赔偿420万元。

  主审法官王宁称,原告起诉后,法院曾多次联系被告方,但始终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法院最终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及开庭传票,但是当天对方仍未到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 晚

【编辑:张曦】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