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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被误读:限制的前提是“黄金时段”

2013年10月22日 15: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不少媒体报道,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紧急通知,确定了明年上星综合频道调控政策,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的国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档,而全国卫视的歌唱类节目最多保留四档。总局将对电视晚会进行调控,原则上重要节假日期间每日不超过3台……有媒体甚至说这一文件“更加严格”了,并称之为“加强版限娱令”。

  有限制更有保护

  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文件称为“加强版限娱令”,其实不妥,有些传闻也并不准确,如“全国卫视的歌唱类节目最多保留四档”,就严重有误,它疏漏了“黄金时段”这一重要前提,而非黄金时段其实不在受限范围。但从今年播出情况来看,真正进入黄金时段的只有《中国好声音》《中国梦之声》两档。若从数量上看,明年有四档歌唱类节目能进黄金档,这限制就不能说比今年更加严格,反而让更多节目看到了新机遇,《快乐男声》、《我是歌手》、《全能星战》、《最美和声》等今年都未进入黄金档。

  至于重要节假日期间电视晚会每日不超过3台,这同样体现了抵制过度娱乐,防止雷同浪费的精神,这与10多台跨年晚会恶拼相比,它保护的是良性竞争的荧屏秩序。

  “限娱”还是“还账”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有一条新规是,进一步扩大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类型节目的播出比例,总播出时长按周计算不少于30%。

  有媒体称,由于新规在播出比例上有30%的严格限制,由此计算出每日有7个多小时不能再播出电视剧和综艺等节目,这似乎为“加强版限娱令”的说法找到了理由。但实际上,这30%的其他类型节目是荧屏长期欠缺的,而目前各台面临的紧急问题是要填补这30%的空当,以形成丰富多样的荧屏格局。其实这是一笔不该欠缺的欠账,与其说这是“限娱”,还不如说是“还账”。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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