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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后联系潘粤明未果

2013年11月22日 09:2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董洁和潘粤明婚变传闻一年有余,二人却一直未完成法律手续。记者昨日获悉,董洁诉潘粤明离婚一案已被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但法官一直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董洁在起诉中称,其与潘粤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无法调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已于2012年分居至今,且确已无和好可能。因孩子年龄尚小,始终跟随母亲生活,为了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请求判令孩子由董洁抚养,潘粤明每月支付抚养费。

  据了解,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董洁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潘粤明未果,又分别向潘粤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均被退回。(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硕)

  办案法官介绍,他们还询问了正在审理的潘粤明名誉权纠纷案中潘粤明的委托代理人饶律师,饶律师表示其并非离婚诉讼代理人,不便透露潘粤明的联系方式,但可以向潘粤明转告董洁起诉离婚一事。

  至今,潘粤明都未主动与法院联系。据记者了解,如果法院最终只能公告送达,或许对被告方不利。

  法院表示,希望潘粤明本人或其代理人能主动跟法院联系,领取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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