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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经纪人:就算董洁不提出来,我们也会提

2013年11月22日 09:11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了董洁(圆图)与潘粤明(右图)的离婚案。

  继潘粤明诉董洁经纪人名誉侵权后,董洁和潘粤明的婚姻最终走到终点。

  昨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通报,董洁诉潘粤明离婚一案已被正式受理。但法官通过拨打电话、邮寄送达一直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董洁诉称,其与潘粤明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矛盾无法调和,致感情破裂,于2012年分居至今。为了利于孩子成长,董洁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其抚养,潘粤明支付抚养费。

  该案受理后,法官多次联系潘粤明,均联系不上。之后,法院分别向潘粤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均被退回。法院称,至今潘粤明未主动与法院联系,法院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据了解,潘粤明与董洁的离婚案曾在西城法院立案,但因管辖权限问题,该案后移至朝阳法院。

  而潘粤明经纪人昨日表示,离婚案肯定是要打的,但是目前名誉权官司还没有完结,还在花精力就董洁经纪人名誉侵权事宜进行申诉。而且她表示,潘粤明和她自己从未收到任何与此案审理有关的信息,也未收到法院的联络。

  潘粤明经纪人还强调:“潘粤明最近一直都在活动宣传期,不存在可以躲避的问题。”还表示就算董洁方面不提出来,他们也会提离婚的。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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