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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起诉潘粤明要求离婚:因性格不合无法调和

2013年11月22日 17:56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20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董洁已正式起诉潘粤明要求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却始终无法与潘粤明取得联系,向他送达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均被退回。朝阳法院表示,希望潘粤明本人或其代理人能够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 董洁在诉状中称,她与潘粤明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无法调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已于2012年分居至今,且确已无和好可能。

  因孩子年龄尚小,始终跟随母亲生活,为了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董洁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她抚养,潘粤明每月支付抚养费。

  据记者了解,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曾按照董洁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潘粤明,但都联系不上。后法院分别向潘粤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也都被退回。

  2012年,董洁、潘粤明离婚风波曝光,随后董洁和王大治传出绯闻,两人还被拍到激吻的画面。去年10月,董洁经纪人任佳莺通过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称潘粤明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传闻并找记者跟踪董洁等。后潘粤明将任佳莺及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

  由于朝阳法院正在审理潘粤明诉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法官联系到潘粤明在该案中的委托代理人饶律师,向他询问潘粤明的联系方式。但饶律师表示,他并不是董洁诉潘粤明离婚纠纷案件中潘粤明的委托代理人,因此不便透露潘粤明的联系方式,不过他可以向潘粤明转告董洁起诉潘粤明离婚一事。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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