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谈陈剑公开信:张艺谋可以侵犯名誉权提诉讼

2013年11月27日 11:30 来源:姑苏晚报 参与互动(0)

  由于“大舅子”这篇平地惊雷般的公开信,使得正忙于拍摄电影《陆犯焉识》的张艺谋再度登上大众关注的头条。带着这篇公开信及相关的三个疑问,记者昨日上午特地采访了两位资深法律人士,听听他们对这一事件的专业解读——

  一问 奇葩超生逻辑

  为何站不住脚?

  陈剑文称,陈婷的三个孩子按计生旧政,只要第一个孩子配戴眼镜,算有视力缺陷,第二个孩子就不算超生,按计生新政、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就可合法生二胎,因此小女儿也不算超生。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对此表示,有个说法叫“一胎计划生,二胎批准生,三胎杜绝生。”张艺谋要想生二胎,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拿到二胎准生证才可以。因此只有第一个孩子高度近视达到视力残疾的程度,并且被认定为残疾,才可以去申请生二胎,获得批准后才能生二胎,因此所谓“第一个孩子戴眼镜,算有视力缺陷,第二个孩子就不算超生”的说法站不住脚。

  对于单独可生二胎的说法,赵三平律师表示,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新政策,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目前政策尚未出台,自然不能套用,而且就算已经出台,也不能用在后的法律,来评价在先的行为。此外,陈剑自称是陈婷的哥哥,那就动摇了陈婷独生女的身份。

  二问 计生委是否有权

  公开公民的信息?

  此前有报道称,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涉及到商业秘密还有个人隐私等方面,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公开谁的,必须要征得相关方的意见,当事人同意才可以公开。无锡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称,张艺谋和陈婷涉嫌超生一事涉及到公民的个人隐私,现在案情还没完全调查清楚,还没有得到相关当事人全力配合的情况下,暂时有些信息是不能说的。

  那么,无锡计生委是否有权公开张艺谋超生信息?对此,赵三平律师认为,严格意义上来讲,生育是个私人的事情,但是我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律规定由行政权力去管理生育这件私事,生育问题就不再是隐私。“全国各地发生的公务员超生情况,都是要通报的,完全谈不上隐私,可涉及到张艺谋超生又成为隐私,就造成了不平等。”

  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也认为,超生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法律规定行政处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既然超生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也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也就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

  前天,陈剑还在微博中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实施,而陈婷三个孩子中最小的出生于2006年,是在法令颁布之前,所以无锡市计生委没有理由公开张艺谋的个人隐私。董正伟律师对此表示,这是一种不懂法的表现,“因为只要是政府存档的信息,公民就有权要求公开,并不存在时间限制。”

  三问 如果冒名发博文

  是否侵犯名誉权?

  赵三平律师认为,如果按张艺谋方面的说法,陈剑非亲非友,而其言论内容造成了张艺谋社会评价的降低,则张艺谋可以侮辱诽谤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提起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诉讼。

  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诽谤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因此张艺谋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宋宇晟】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