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 专家:代言是推销行为
2014年01月10日 13:3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明星代言了虚假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广受社会关注。司法解释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食品药品是特殊商品,与人民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无论是明星代言人、广告经营者都有义务去了解其安全问题。而且这也是一种推销行为,是流通环节的一部分,因此几方都有责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说。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