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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公司董事"身份存疑 发律师函正告相关媒体

2014年02月09日 09:02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万人迷林志颖继胶原蛋白风波后,又陷新风波。据《电脑报》报道,在维基百科等诸多个人简介中,林志颖都有“26岁创立科技公司”的履历,但该媒体对其身为“英威康科技公司董事”身份存疑,并列出种种证据,也对其公司取得的专利存疑。昨日,林志颖经纪人钟雨橙在自己的微博里贴出反驳此报道的种种证据,并称“关于今天媒体转载不实报道的回应,我们要求相关责任人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昨日,林志颖还委托律师朱晓磊通过微博发布正告函,该律师函正告相关媒体即刻终止侵权行为,向林志颖公开赔礼道歉,务必恪守“真实”、“客观”的职业道德,勿以转载诽谤报道方式扩大对林志颖的伤害。(曾灵)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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