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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娱乐圈打假:“中国雨人”是否天才 李亚鹏涉敛财(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2月12日 0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林志颖 资料图

  已有定论

  林志颖被质疑销售假保健品

  上海食品药监局:产品无害,但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2013年11月25日,方舟子在其博客发布了一篇题为《台湾艺人林志颖在大陆推销假保健品的真相》一文,对台湾艺人林志颖声称“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是他本人带领团队研发一事提出质疑。

  25日晚,林志颖转发公司声明,并称“相信我”。这份声明针对质疑,表示公司是林志颖创立的,在台湾地区和上海均申请注册,并在台湾地区已经注册成功,是与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生产与销售。

  12月18日,林志颖首度正面回应“造假门”,称方舟子打假“打错了”。他坦言,“质量方面,现在浙江、上海有关部门都做了检查,都是按照合法程序来的,所以我们的产品一定合法。销售方面,我们的产品在工商局认证过,网上也能看到。这一切都是按照流程做的,没有所谓的‘造假’。”

  12月1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微博表示,已经对林志颖售卖的胶原蛋白饮料进行检验,证实为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随后,林志颖经纪人钟雨橙就此表示:“可能我们不太熟悉内地的相关规定与文化,但如果是真的涉及虚假宣传,我们愿意道歉和认错,去正面思考这个问题。”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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