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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侵权案判决 出版社不满结果将继续上诉

2014年03月26日 08:23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毕飞宇仅获5万元赔偿 要继续上诉

  《推拿》侵权案判决

  毕飞宇的《推拿》在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并接连被改编为同名影视剧和话剧。最近,娄烨改编执导的电影《推拿》获得第64届柏林电影节“银熊奖”。但在书店里,我们却看到两个版本的《推拿》,一版为毕飞宇所著,另一版作者为编著陈枰。去年,毕飞宇连同《推拿》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陈枰告上法庭,法院日前判决陈枰及其出版方侵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但人民文学出版社认为这一结果对毕飞宇不公,要继续上诉。

  记者对比两个版本的《推拿》发现,一版作者为毕飞宇,另一版作者为陈枰,由西苑出版社出版。陈枰版《推拿》宣称“《推拿》是作者继《激情燃烧的岁月》、《青衣》后又一部力作,作品讲述了一群盲人推拿师内心深处的黑暗与光明”,其虽然与毕飞宇版《推拿》的主人公、故事大致相同,但却厚得多,内容基本为对话。

  记者从人民文学出版社方面获悉,陈枰是电视剧《推拿》的编剧,她在改编电视剧之后,将剧本的戏剧元素拿掉,改编成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的上架建议也是“长篇小说”。陈枰版《推拿》共分上下两册,比毕飞宇的原著多出30万字。毕飞宇对媒体表示,他虽然曾提供给他人长篇小说《推拿》的电视剧改编权,但从未授权他人出版电视剧《推拿》的剧本或小说。 2013年9月3日,人民文学出版社与毕飞宇联合将陈枰及西苑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2014年3月19日下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同时认定两被告未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侵权。人民文学出版社方面对记者表示,陈枰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授权西苑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推拿》,并直接在版权页标注“长篇小说”,在封底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侵犯了毕飞宇《推拿》著作权,同时也混淆市场误导读者。因此,人民文学出版社表示将继续上诉,并通过媒体呼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作家和出版社的合法权益。

  文坛维权现状

  赔偿太少难以改善版权环境

  近年来,作家被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但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领域,作家维权是一个更加薄弱的环节。很多作家感到遭受侵权后无计可施,或者觉得自身力量弱小,面对无处不在的侵权显得无能为力。即使有些作家走上维权道路,浪费的精力与时间、遇到的阻力与无奈等,都让他们感到维权成本太高,所得赔偿太少,最终对维权望而却步。

  据了解,南京作家叶兆言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电视剧后,该剧编剧陈彤也出版了《马文的战争》。最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陈彤及其出版方的行为侵犯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共同赔偿叶兆言33.2万余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夏亮亮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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