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笔仙3"片方诉"笔仙惊魂3"侵权 案件6月10日开庭

2014年05月08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由韩国导演安兵基执导的惊悚片《笔仙3》即将于7月上映,该片在其官方微博宣布,《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笔仙惊魂3》侵权:“这场官司,是给《笔仙》系列问世以来,为此付出辛劳汗水的同仁,及给电影无限支持的观众的一个交代,更是我们鼓起勇气,对中国‘山寨电影’说的一声‘不’。” 目前该案已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将于6月10日开庭。

  《笔仙》和《笔仙惊魂》系列的争议由来已久。2012年,韩国导演安兵基执导的《笔仙》宣布定档第二天,一部叫《笔仙惊魂》的小成本恐怖片就突然宣布在《笔仙》公映前上映,更借力拿下2000多万票房,开启了“寄生营销”的先河。今年4月,就在安兵基的《笔仙3》宣布暑期公映后,《笔仙惊魂》剧组故技重施,突然宣布清明节推出《笔仙惊魂3》,更奇怪的是,该系列影片此前并未上映过《笔仙惊魂2》,“寄生营销”的意图更加明显。

  这一次,忍无可忍的《笔仙》系列出品方选择了诉诸法律手段。之所以拖到现在才起诉,《笔仙3》制片人裴琳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称:“2012年,《笔仙惊魂》的寄生营销在当时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谴责,而《笔仙》片方出于不想炒作的态度并未积极应对,在《笔仙惊魂3》宣传以及上映期也是出于这点。《笔仙惊魂3》公映之后,很多观众通过各种途径质疑《笔仙3》片方,认为影片的质量和宣传极度不符,也完全和之前提到的制作成本和阵容规格大相径庭,对还未上映的《笔仙3》以及之前上映的《笔仙1》和《笔仙2》的品牌形象和口碑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成为恶意竞争的利用对象,所以决定付诸法律。”

  她还透露,《笔仙3》此次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的诉讼。“被告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借用《笔仙》这个品牌,对大众进行混淆误认。无论从品牌、投资、台前幕后阵容等多方面来讲,两部影片都不是一个水准。”其代理律师高律师表示,“《笔仙3》的起诉,是对《笔仙惊魂》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强烈谴责,以维权作为第一目的。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消除之前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恶劣影响,同时也会像被告提出相应金额的索赔请求。”至于官司的胜算如何,裴琳坦言,“具体成功概率多大我们不清楚,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目前,《笔仙惊魂3》片方还未对此公开表态,但该片在今年上映前,曾公开发表声明,否认自己寄生营销,大意是:影片主创从未想要依附其他任何影片,每步宣传工作都按规则正常执行,从未参考其他影片的宣传计划。

  《笔仙惊魂3》制片人王京今年4月在接受采访时也曾谈到“寄生营销”的话题:“作为制片方来讲实际上我们是去尊重这个市场,因为题材的相同彼此之间没有什么任何影响,我们只要服务好观众、研究好市场,读懂观众,观众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只要我们的影片好看也不怕竞争,但是我还是讲一个题材应该有新的东西,新的好的类型片为大家呈现。”(记者李俐)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