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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式受理李代沫涉毒案 将于2个月以内宣判

2014年05月14日 15:20 来源:北方新报 参与互动(0)

   5月13日,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李代沫于今年2-3月间,在朝阳区三里屯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某、郝某某、郑某某吸食毒品,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就此第三方律师庞理鹏表示,在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至于本案的审理将适用何种程序,庞理鹏律师表示,鉴于本案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小 西)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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