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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李代沫获刑”当反思演艺圈吸毒文化

2014年05月28日 16:58 来源:重庆商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于27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过长达1个多小时的庭审,上午10时40分许,法庭经过合议当庭对李代沫的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作出宣判。李代沫获刑9个月,罚金2000元。他说自己在2012年第一次吸食冰毒,因为工作压力大,朋友告诉他吸毒可以振奋。

  @湖北汪昌莲:一方面,我们呼吁明星们珍视生命、远离毒品;脱离“反面教材”,抛弃不良生活习惯,重拾道德信誉。另一方面,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应对演艺圈这个传播毒品的“重灾区”,予以重点盯防,重拳打击;对于吸毒明星,除了实施必要的法律惩戒之外,文化娱乐行业还要附加惩戒措施。比如,对于初犯者,限期禁止参加演出活动;对于屡教不改者,则终身禁演,以此提高打击明星吸毒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使演艺圈远离吸毒亚文化。

  @江苏毛建国:值得思考的是,李代沫出道没有几天,就吸引了一大帮商家的关注。这正常吗?这些商家真的了解李代沫吗?真的考虑长远品牌形象吗?真是依据品牌定位选择合适明星吗?李代沫吸毒事件发生后,也有一些商家忙着撤广告,连夜商讨补救措施。回头想想,在邀请明星代言之前,懂一点道德情操,多一些理性思考,何至于现在措手不及?这种对明星的盲目追捧,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明星不加节制,影响了社会风气,加剧了基础秩序的紊乱。

  @湖南羽人三:在文体明星身后,有着庞大的青少年粉丝群体——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2年一项针对全国中小学生的“少年儿童偶像崇拜与榜样教育”调查显示,近七成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文体明星,而其他领域杰出人物被视为偶像的比例仅占一成多。如果青少年将这些道德和行为操守屡亮“红灯”的文体明星视为偶像和榜样,在潜移默化中效仿其言行举止,并以此树立心中的是非标准,那后果无疑是十分严重的。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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