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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更多“冲冠一怒”

2014年06月19日 18:03 来源:晶报 参与互动(0)

  因2.6亿元的天价罚单而备受关注的“快播案”,前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听证会,7个工作日后,最终的处罚决定将公之于众。

  快播或被处以数亿元罚款的消息刚刚传出之时,不少人以为这不过是“扫黄的副产品”,还有人则认为这张天价罚单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也就是做做样子,不会真罚”。但从眼下的情况来看,罚款有理有据,且正严格地走法律程序,绝非“逗你玩儿”,而随着案情逐渐浮出水面,扳倒“快播”的原告也现出真身——不是旁人,正是互联网巨头腾讯!

  腾讯VS快播,两巨头刀兵相见,原因就是四个字:知识产权。早在2013年,国家版权局就曾因快播侵权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作出责令整改通知。随后,腾讯又于今年3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快播移动端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等24部作品,使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市场监管部门对快播开出2.6亿元罚单,正是以其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处3倍罚款计算而来。

  中国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在草创之初或多或少都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甚至“山寨能力强”成了某些企业的标签。但壮大之后,知识产权保护又成了一些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命根子”,不得不调转头来奋起自卫。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原罪”暂且搁置一旁,部分企业开始懂得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毕竟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现在的问题是,腾讯可以“冲冠一怒”拿下快播,那么其他企业又做了些什么呢?

  前些天新京报刊发社论抨击“今日头条”侵犯媒体内容版权,引发各界强烈关注。人们之所以觉得新鲜,是因为传统媒体公开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不多见,而这种现象所对应的,正是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被长期严重忽视的现实。一些企业尤其是国企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拱手让于他人,一些媒体甚至以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他人无偿转载为荣,这种扭曲的局面更对侵权行为是一种变相激励,让侵犯知识产权成为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在广阔的社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已经泛滥成灾,假装看不见或高举轻放,都将为可持续发展埋下隐忧。这个时候,需要更多企业“冲冠一怒为生存”,而不是依然故我地冷眼旁观、麻木不仁。企业产品被山寨的还少吗?媒体作品被人家白白拿去换广告反过头来抢自己饭碗的情况还不够普遍吗?为什么就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联合起来打一场漂亮的反侵权战役呢?

  快播走到今天,实为咎由自取。而那些被侵权企业若依然浑浑噩噩、不愿奋起维权,则终将被时代和市场所抛弃,其最终的下场,或许连快播都不如。(彭健)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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