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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女对所租房屋不满 提出反仲裁向房东索偿

2014年07月16日 07:54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作家李敖之女李文又在打官司了。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微博:李敖的大女儿李文与房东马薇发生争议。李文拖欠房租被房东提请仲裁;李文提出反仲裁,房东马薇需向李文支付误工费、仲裁费等。近日,已经50岁的李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打了12年的官司,算是“话题女王”,代价是赔了不少钱,入不敷出时,会向父亲要钱,最近,她的父亲对自己这一行为已经十分不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告中称,2013年6月,李文与马薇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李文承租马薇的一套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房屋,租赁期三年。后双方发生争议,马薇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李文将租住房屋退还马薇,并向马薇支付每月租金、滞纳金,李文承担居住期间的租赁房屋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等杂费;同时裁决马薇承担李文误工费及其应承担的反请求仲裁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这份文件中还表示,仲裁书生效后,因马薇未履行仲裁裁决,李文向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马薇依法返还其已支付的房租、误工费、马薇应承担的反请求仲裁费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目前,该案已移送执行庭执行。记者试图联系马薇,对方暂无任何回应。

  对于为何会欠房租一事,李文称,去年她以每月1.9万的价格租下了马薇的一套房屋,第1个月支付了房租后搬入,但她慢慢发现家中的电器有近5件已经损坏,房屋还有12处严重漏水,影响了日常的工作生活,自己的贵重私人物品、父亲的古董全被泡在水里引起了经济损失,所以,随后的几个月她的律师发函称李文将不交房租。

  对于这起事件,李文称,父亲李敖对于自己的做法很不满意,父亲要她留在北京是在学校教商务英文和礼仪,不愿意她一直在打官司,打维权官司12年,并且花光了钱。“我通常只打1元,这十几年我自己贴了上万美元了,我不能老是赔钱。”

  成都商报记者 陈谋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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