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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个人信息现《离婚律师》 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2014年09月01日 10:2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这段时间,重庆石柱的女孩小谭被折磨得快要崩溃了,她的QQ空间、微博和陌陌上,全是陌生人辱骂她的留言。造成这些困扰的,竟然跟姚晨、吴秀波主演的热门电视剧《离婚律师》有关。剧中角色罗美媛的个人信息,跟小谭的私人社交信息出现了雷同的情况。

  在《离婚律师》第16集中,第12分12秒出现了罗美媛的电话号码、QQ号码、微博账号和陌陌号码。小谭称,这些信息中,除了名字和电话号码和她不同外,QQ、微博、陌陌号码都与自己完全一样。对于小谭的遭遇,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黄春海律师认为,剧组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犯名誉权,按照相关法规,当事人可要求剧组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真实个人信息出现在电视里

  小谭是8月8日晚得知自己的QQ号被用在热播剧《离婚律师》里的,当晚10点过,小谭的QQ不断收到好友添加的提示,她一个都不认识。这时,有朋友给她打来电话,“你的QQ上电视了!”朋友称,在《离婚律师》里,出现了剧中人物罗美媛的手机号码、QQ、新浪微博和陌陌号码,并附了一张视频截图。

  小谭称,让自己更为惊讶的是,除了手机号,出现在剧中罗美媛的QQ、微博地址、陌陌号都与自己的一模一样,“我根本和演艺圈没有任何关系,自己的QQ信息怎么会出现在电视上?”小谭赶紧打开自己的QQ空间和微博,里面有不少辱骂的语言。

  8月22日,小谭在QQ空间与百度贴吧上发表一份声明,称自己并不是剧中虚构人物“罗美媛”,并附上自己的一张遮住脸部的自拍照,但这份声明并没什么效果,依然有人在她的空间和微博留言辱骂。

  小谭通过微博联系上了《离婚律师》的编剧陈彤,陈彤在得知情况后也十分惊讶,陈彤告诉小谭,自己在剧本里没有写任何个人信息,她也不知道为何会出这样的事情,并帮着小谭联系上了制片人罗刚。小谭称,自己联系上罗刚后,对方表示愿意赔偿2000元作为精神损失费。小谭称,自己已经聘请了律师,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出品方:在论坛上截取的信息

  对于小谭的遭遇,《离婚律师》导演杨文军称,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他所了解的情况是制片方在和小谭沟通,“真抱歉。”杨文军透露,剧中所出现的联系方式等相关素材都是制片方在准备,“后来我问了一下,当时他们大概是从一个网站直接复制过来的,无心之失,给当事人造成困扰,太不应该了。”

  昨日,《离婚律师》的出品方耀客传媒相关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剧中画面出现的QQ号等信息与谭小姐重合”一事表示歉意,并表示此事与编剧陈彤毫无关系。在耀客传媒的声明中称,剧本中并没有罗美媛的手机号、微信、陌陌等信息,拍摄时因需要带出一个网页画面,因此美术组在一个论坛上截取了页面,修改了名字,但没想到这些号码竟然和现实生活中谭小姐的号码一样。,9月起,会进行技术处理,之后播出会遮挡住有关谭小姐的个人信息。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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