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二审被判刑79年7个月
2014年09月03日 09:17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一审被判22年4个月,昨天上午在法院二审宣判为79年7个月。由于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可判30年,因此他应执行30年,并须赔偿2745万元新台币(约为564万元人民币)。
据此前报道,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在台北夜店认识女性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并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下性爱过程。最后,他被检方依法起诉。
【编辑:耿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