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批捕 最高或判三年
2014年09月05日 13:13 来源:武汉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发布消息:2014年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海淀检察依法审查,根据现有证据,于9月4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今年7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证实,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于7月29日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据张默交待,三人曾十余次在张默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随后,张默和吴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已算张默的“二进宫”,2012年他曾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张默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