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电总局被曝下通知:慎用有“劣迹艺人”

2014年09月18日 09:26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娱乐圈明星吸毒、嫖娼被抓的新闻层出不穷,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日前,曾有消息称北京演艺机构倡议封杀吸毒艺人,上海演艺界发声“对涉毒艺人零容忍”。

  9月16日晚,知名剧评人李星文在微博爆料,总局已发出通知,“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随后有媒体致电多家卫视,证实这一消息属实。

  在规定出台之前,业内猜测最多的是“劣迹”包括哪些?出轨、嫖娼、吸毒艺人是否要区别对待?据某卫视负责人透露,总局并没有给出具体名单,也没有明确“劣迹”包括的内容,只是表示“慎重考虑”。但此次总局再度向卫视下发通知,势必也将影响到这些电视剧的发行以及上星播出。

  事实上,对劣迹艺人的限制,总局已不是第一次下发通知,2007年8月重庆电视台的选秀类节目《第一次心动》被广电总局叫停,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广电总局认为其“评委言行举止失态”、“内容格调低下”。这是内地第一档被停播的选秀节目。2012年,江苏教育电视台《棒棒棒》节目曾邀请干露露母女三人出镜,其口出污言淫语的片段在网络流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时总局便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吸取江苏教育电视台的教训,严禁有丑闻劣迹的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