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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劣迹令”内容曝光 高虎成首位遭殃艺人

2014年09月26日 10:44 来源:东南早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总局以口头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大卫视慎用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该通知后被媒体解读为“劣迹令”)。之后,一份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暂停播出相关影视节目的通知》的文件在网络曝光。通知中,总局进一步明确强调,牵扯到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点播)。

  在这份总局下发的“关于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暂停播出相关影视节目”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近期个别影视编剧、导演、演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行业形象,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而总局也多次强调,严谨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

  因此根据相关精神,总局要求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电视台和有线网络公司等相关单位,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点播)。

  据悉,此前总局已经以“口头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大卫视慎用有劣迹的主创参与的影视剧。当时不少卫视也积极响应总局口头通知的精神,像因吸毒被抓的高虎在电视剧《红色》中的戏份便被全部删光。而此次总局以文件形式下发的通知,影响面则更为广泛,不仅只局限于卫视很难再播出有劣迹主创参与的影视剧,更波及了与广播电视用户有关的电视视频的点播、回看等业务。

  随后记者获悉,此份文件已陆续下发到各省广电局,继而再传达到有关的电视台和有线网络公司。此份文件中,总局虽然未就“劣迹艺人”开出具体的名单,但从总局这份通知的口径来看,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演员等将首当其冲地受到“劣迹令”的影响。至于“丑闻劣迹者”是否也包含出轨等道德层面的问题,总局在通知中则并未明确指出。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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