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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分析总局限制劣迹艺人通知:与封杀无大区别

2014年10月10日 14:52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关于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在网上传开。文件全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影视公司工作人员、影视策划人及经纪人,这些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广电总局虽未用“封杀”二字,但此《通知》的威慑力已经和“封杀”没有太大区别。

  期限:解禁是没谱儿的事

  广电总局的《通知》中为了“营造良好氛围环境”针对五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每个要求都出现了“暂停”的字样,也就说,从字面意思上理解的话,广电总局并非封杀劣迹艺人,而是暂停他们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这个所谓的‘暂停’和封杀没啥区别了。像这类的《通知》一下达,谁还敢用那些艺人呢?”国内某著名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通知》中的‘期限’很难说,至少两年内,影视公司都不敢用这些艺人。”另一位业内人士说道,“其实这次谁都没想到政策能要求的这么彻底,本来还有一些侥幸。”

  影视策划人谢晓虎更直截了当:“广电总局的《通知》对那些艺人的影响很可能伴随终生,尤其是涉嫌吸毒的艺人,以后要想翻身很难了。”

  影响:影视公司小心翼翼

  据了解,广电总局并不是第一次下发此类的《通知》,早在今年八月份的一次非公开座谈会上,总局就表明了“要整治劣迹艺人”的态度。不到一个月,原本的口头通知,终于变成了真正的政令。这份文件对“劣迹艺人”的影响大到很难估量。网上有这样一份调查,说高虎入狱直接带来的损失不低于2000万元。柯震东和房祖名两名电影明星,损失更为惊人,柯震东的损失将超过亿元。影视公司的损失也是巨大。“太惊悚了。我们的剧刚播完,他就出事了”,某影视公司工作人员感慨道,今年七月份,高虎主演的某部电视剧开播,收官没多久后,高虎就因涉嫌吸毒被抓。“不过肯定的是,这部剧基本没可能二轮播出了。《通知》的影响很明显,不过我们公司本来对合作演员的甄选都非常谨慎,这次更得要小心翼翼了。”

  在卫视方面,很多电视台对《通知》不愿多提及,“这类通知就是默默执行吧,很少对外面说”,一位卫视总编室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出路:相当于给吸毒艺人判“死刑”

  广电总局的《通知》下达,业内普遍也不看好“劣迹艺人”的未来。

  吸毒艺人高虎已经被释放,但其人基本上消失了,正在洽谈的电视剧和目前有的广告已经全部退回,代言方已经开始起草赔偿律师函。“影视公司不敢要,电视台不敢播(他们的电视剧),这个《通知》就是给吸毒艺人判了死刑”,谢晓虎说。

  对于“劣迹艺人”以后的出路,谢晓虎这样表示,这些“劣迹艺人”基本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涉嫌吸毒的艺人,《通知》对他们来说就是“死刑”,像高虎、房祖名、柯震东等等,《通知》一下达,就相当于彻底封杀,再翻身基本没有可能性了;第二类是涉嫌嫖娼和酒驾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艺人,《通知》对他们来说是“管制”,这类艺人还有翻身的可能性,高晓松便是;第三类是生活作风、个人道德出问题的艺人,这类艺人的出路就要看个人造化了。“生活作风出了问题后,要是态度诚恳,及时改正,以后低调行事,再加上多投身于公益事业,还能有机会再起来”,谢晓虎分析。(记者杨洁)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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