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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申请与韩国公司解约 或因受不公对待压力大

2014年10月11日 09:01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韩国人气组合EXO中国成员鹿晗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记者了解到,鹿晗要求解约的主要原因可总结为以下几点:一、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二、对中韩成员差别对待;三、资源分配不合理;四、身体在高强度工作和压力下出现病症。这和之前韩庚、吴亦凡与韩国公司解约的原因大同小异。对于鹿晗未来的发展,记者昨日采访到在音乐公司上班的王小姐,对方表示国内已经有几家音乐公司有签约的意向了,“鹿晗不必担心回国的发展,现在的人气保证他近几年都有片约、代言甚至综艺节目,关键是他能不能保持住当红人气。”王小姐说。记者 谢云深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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