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韩法院认定张紫妍生前被迫陪酒 曾演《花样男子》

2014年10月15日 10:25 来源: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韩法院认定张紫妍生前被迫陪酒曾演《花样男子》

  韩国首尔高法日前对自杀女星张紫妍的家属针对其经纪公司老板金某提起的损失赔偿诉讼做出判决,法庭判定经纪公司存在强迫张紫妍陪酒的事实,要求被告赔偿24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近14万元)。

  2009年3月,曾出演韩剧《花样男子》的张紫妍在家中上吊身亡,终年26岁。2011年3月,其遗书首度公开,她称为求工作曾被经纪公司强迫陪睡上百次。她说“每当穿上新衣服时,就是必须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甚至连父母的忌日都还得同时陪睡4个男人,她在遗书中放话:“就算变成鬼也要报复!”

【编辑:李萌】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