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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整顿养生类电视节目 新规2015年1月1日实施

2014年10月15日 10:27 来源: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煮稀饭必须放绿豆与黑白木耳,早上要喝全豆汁,米汤好比人参汤,梨子皮比梨子肉更有营养,白萝卜皮能治很多病还可以消毒杀菌……”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却让人真伪难辨。为此,相关管理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继6月6日叫停“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等养生类节目后,广电总局在9月29日下达特急通知,要求加强各电视台养生类节目的审查工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鼓励上星综合频道制作的优质养生类节目在地面频道播出。”总局要求,养生节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主持人必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主持中要有效控制节目进程,引导嘉宾围绕主题介绍相关知识,演员和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二、聘请医学、养生、营养等方面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三,开设的观众咨询热线电话都是以本台或本频道为主题申请设立的,并只能在节目片尾进行提示,节目中不得出现任何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

  通知规定,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变相发布广告行为。此外,通知还规定,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养生类节目,需提前20个工作日将内容上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播前备案。北青

  回放

  侯耀华代言保健品被讽“中华第一猛男”

  2009年11月,消费者马先生将相声明星侯耀华诉至法院,以侯耀华曾代言两种保健品违法为由,要求销售产品的商场和侯耀华赔偿并向所有消费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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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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