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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调理”养生类节目 演员不能当主持人

2014年10月15日 11:19 来源:姑苏晚报 参与互动(0)

  “煮稀饭必须放绿豆与黑白木耳,早上要喝全豆汁,米汤好比人参汤,梨子皮比梨子肉更有营养,白萝卜皮能治很多病还可以消毒杀菌……”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却让人真伪难辨,如果照单全收,只怕弊多利少。为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9月29日下达特急通知,要求加强各电视台养生类节目的审查工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鼓励上星综合频道制作的优质养生类节目在地面频道播出。”

  为了能向观众提供真实、科学、权威的资讯信息,养生节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主持人必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演员和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二,聘请医学、养生、营养等方面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三,开设的观众咨询热线电话都是以本台或本频道为主题申请设立的,并只能在节目片尾进行提示,节目中不得出现任何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

  通知规定,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以下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一,直接或间接宣传药品、保健品、视频、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二,直接或间接宣传以上产品或服务的治疗作用,或借助宣传产品中某些成分的功能来明示、暗示治疗作用;三,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养生效果等表示功效的内容;四,以医生、专家、现场观众、患者、公众人物或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等为产品或服务作证明;五,节目中间以“栏目热线”等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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