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琼瑶一审胜诉:琼瑶赶上了好时候
几个月前,琼瑶在微博中公开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引发广泛关注。近日,这起事件有了初步结果:于正被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四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起初,很多人只是将“琼于之争”当作又一桩娱乐事件。且在琼瑶公开指责之后,于正依旧极其高调地为自己辩护,称自己的剧本和琼瑶的小说都是模仿了《红楼梦》。就在大家都以为这起事件会同大多数娱乐事件不了了之的时候,擅长言情小说的琼瑶展现了其阳刚的一面,向包括于正在内的所有侵权方索赔2000万,而一审的结果则足以让琼瑶长舒一口气。
假如这事儿发生在几年前,恐怕结局会全然是另一番景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知识产权保护都是我国法治的软肋。同样是在文娱圈,2006年郭敬明抄袭案亦曾引发舆论关注,尽管彼时法院裁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女作家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但郭敬明始终未曾公开致歉,更于次年顺利加入了中国作协,事业发展顺风顺水。某种程度上,在琼瑶公开指责于正剽窃后,后者还敢高调回击、调侃,正是基于对现实的判断,但这一次于正显然错误地估计了形势。
在即将过去的2014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确实发生了“质变”。这种变化的蛛丝马迹可以从众多案例中找寻。今年早些时候,腾讯指认“快播”侵权,随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后者开出2.6亿的天价罚单。紧接着,新京报刊发社论炮轰“今日头条”侵权,亦激起轩然大波。6月23日,最高法就央视国际状告土豆网侵权案等一批热点案件举行典型案例通报会,上海全土豆公司因旗下土豆网擅自提供热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点播服务,被判赔偿央视国际经济损失24.8万元。此后,搜狐又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大家最直观的感受可能就是在网上很难看到免费电影了。以前一部大片上映没两天,网上的盗版便铺天盖地,但如今,即使是十多年前的老片,想要找到免费的都很困难了。消费文化产品是要给钱的,正慢慢成为一些人的习惯。
我们曾一度认为,盗版是“迅速填平知识鸿沟”的灵丹妙药,现在很多大声疾呼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互联网大鳄,此前或多或少都享受过“盗版红利”。而今他们突然“变脸”,未必是法治意识陡然提升,而是在做大做强后猛然发现,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实在是很难往前走得更远,或者说,现在的他们也尝到了从前被他们侵权企业的苦楚,进而必须做出改变。
进一步讲,当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必然随之升级,若是任由盗版满天飞,就没有企业和个人愿意在创新方面投入,社会也必将停滞不前。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亦表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已纳入国家战略框架。
不能不说,琼瑶维权赶上了好时候。也可以预期,在未来的日子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议题和话题一定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