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官:张默不构成累犯 违法行为属劣迹(图)

2015年01月27日 12: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张默二次吸毒案宣判 获刑6个月罚金5千  来源:中国新闻网

法官:张默不构成累犯违法行为属劣迹(图)
图片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点半,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法官杨晓明接受访问。

  据悉,张默已不是第一次涉毒被捕。2012年,他就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有网友问到这与今日的判决是否有关系,张默算不算累犯?杨晓明坦言,“构成累犯的前罪必须是犯罪行为,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张默不构成累犯。这种违法行为属于劣迹,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予以考虑”。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