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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经纪公司不爱演员不是第一天

2015年04月28日 11:08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

  按常理来说,经纪公司和艺人应该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艺人抛头露面演好自己,公司则是身后最亲的亲妈粉,做老师、做保姆、做坚强后盾,契约力量之强近似于婚姻。但不知从何时起,经纪公司变成了黄世仁,只专注于“提成”一件事?

  艺人与经纪公司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90后最熟悉韩国欧巴们的SM公司,前韩庚后鹿晗多少次解约纠纷,国内除了荣信达,不久前袁立还怒斥经纪公司不管艺人养老保险,言之凿凿掷地有声。造星非一日之功,如果身后没有一个成功的团队,艺人自己再拼,顶多爆炸式闪亮15分钟,很难有红火的未来。荣信达能发掘那么多巨星苗子,眼光不可谓不犀利,后续对艺人的培养却有欠缺,是只管认马不管养马的伯乐。这不是李少红一个人的责任,但当李少红出头状告杨洋的时候,又可曾记得签约之初彼此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景?

  当然,无论是艺人还是经纪公司,解约都是有风险的事儿:同盟时,上下同心其利断金;互相状告之际,你的死穴我都知道,背水一战鱼死网破,宁可以后打回凡人原型也要同归于尽,元气不大伤是不可能的。

  财大气粗者,如范冰冰、林心如、杨幂们,直接自己做工作室自己当老板,不是诚心诚意为我谋划的可以走人,改变供求关系。但,前提是你得先出头呀。

  深晚娱乐评论员 李京蔚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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