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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7日 07: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图片来源:央视网
图片来源:央视网

  央视“新大头儿子”被判侵权 回应:非侵犯动画著作权

  日前,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状告央视动画公司侵权并索赔160万,案件因涉及到“大头儿子”这个经典卡通形象的著作权而备受关注。

  据了解,刘泽岱于2012年将1995版动画片三名人物的著作权转让给杭州一位姓洪男子,而后,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又从洪姓男子转让获得了三个人物的著作权。2013年,央视动画公司推出了《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动画电视剧和电影,对这个故事和“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形象进行了改编创作。

  最终法院认定,央视动画公司未经原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许可,在2013版《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使用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的作品,并据此获利的行为,侵犯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杭州大头儿子公司126万元。

  24日,央视动画就此事作出回应,称有媒体针对此事进行报道时断章取义,并表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实为1995年版《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和2013年版《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全部著作权均归属央视动画所有。原作者刘泽岱仅享有其于1994年底创作的“大头儿子”等正面形象草图美术作品著作权。央视动画有权继续行使《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及其衍生产品的著作权。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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