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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顶盒提供《快本》点播 生产厂家和销售平台被诉

2016年10月28日 09:0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认为深圳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互联网机顶盒,擅自提供《快乐大本营》的在线点播服务,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将机顶盒的生产商和销售方京东电商平台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近日,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诉称,公司享有《快乐大本营》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深圳某公司生产的“飞看K1互联网机顶盒”设置了影视点播功能,用户接入互联网后可通过该功能点播该节目。

  原告委托一律师事务所在京东公司网站购买涉案机顶盒,发现可以通过该机顶盒点播涉案视频。原告认为京东公司明知该涉案产品未取得行政部门审批,属于违规产品,仍在其电商平台进行售卖,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帮助了侵权的进一步扩大。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称,上述两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公司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对《快乐大本营》提供在线播放服务,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被告二在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庭上,机顶盒生产商深圳某公司表示,2014年,公司已与技术人员沟通,断开了通过机顶盒可点播《快乐大本营》的视频链接。故此,公司没有侵权的故意和侵权的行为,不应以原告主张进行赔偿。

  销售方京东公司则表示,涉案机顶盒是从深圳某公司处购进,京东审查了该企业资质信息和产品的3C证,且其公司仅销售实物商品,并不提供网络电视播放,其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并不存在侵权故意。京东在2014年10月已将涉案产品下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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