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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林心如状告宋祖德 要求注销其微博账户

2017年06月01日 17:0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陈晓)认为宋祖德上月22日发布《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霍建华、林心如分别起诉宋祖德和微梦创科公司,要求宋祖德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二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及经济损失100万元,由微梦创科公司对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进行注销处理。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上月22日,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头条文章,该文中配有霍建华和林心如的一张合照。文中提道:“经过缜密调查,发现霍建华与林心如并没有领结婚证!”、“没有正式领证的婚姻,只能算非法同居,婚礼再隆重也代替不了合法的登记!……”

  霍建华和林心如称,这一微博文章引起了不明真相的网络用户转载、热议,截至他们二人发现此事时,该文阅读量已达18万之多。经调查,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是被告宋祖德实名认证。

  “我们已于2016年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宋祖德所发布的微博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诽谤。”霍建华和林心如认为,宋祖德行为降低了他们二人的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另外,林心如此前获知,宋祖德曾于去年7月29日发布一条“林心如的真实年龄——音频”的微博,点击该微博中的网页链接,即可进入一款名为“分答”的APP客户端页面,网络用户需向宋祖德付费方可收听答案或提问。

  霍建华和林心如认为宋祖德的行为给他们带来了不可逆转的精神创伤,而被告微梦创科公司应该对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长期、大量发布不法信息尽到合理的审查和注意义务。霍建华和林心如请求法院分别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对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进行注销处理;并立即断开其于去年7月29日所发布“林心如的真实年龄——音频”微博的链接;判令宋祖德在报纸上向二人公开赔礼道歉,致歉持续不少于90天,并判令宋祖德向霍建华和林心如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及经济损失100万元,包括维权成本支出、律师费及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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