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娱乐人士解秘韩国娱乐业:要求解约就是差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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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娱乐人士解秘韩国娱乐业:要求解约就是差钱
2009年08月04日 11:11 来源: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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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好这次的官司。SM公司这段时间已多次从公平委员会那里接到其违反标准条款并勒令其改正的命令。东方神起法律上诉讼的部分也与之基本一致,这是我们的有利之处。” ——东方神起辩护律师

  全亚洲最当红组合“东方神起”中的三位成员,联手状告其所属的韩国SM公司并要求解约。此事已升级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三位成员究竟为何要解约?韩国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为何韩国艺人频频出现自杀等极端行为?一个个谜团随着不同事件的发生,纷纷浮出了水面。昨天下午,记者连线KBS韩国国际广播电台主持人马雪,就目前外界关心的问题一一提出质疑。

  【签约时间长】

  培训期间也“签约”

  在众说纷纭的解约原因中,很多人将目光聚焦在了东方神起和SM公司一张长达13年的合约上。在内地,艺人和公司的合约短则一二年,长则五年,七八年的合约已是凤毛麟角。韩国经纪公司的情况又是如何?为何会有这么长的期限呢?

  “其实每个公司情况都不一样。有些艺人没有出来就会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那个时候就要和公司签订练习生约。公司没有决定要不要就要签这份合约。培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掏钱培训新人,另外一种就是新人自费参加培训。过了这个阶段,艺人就会和公司转签经纪约。如果是公司出钱做的培训,那么艺人签了经纪约之后,之前的培训费就要算作成本事后扣除。”马雪告诉记者,据她所知,东方神起是跟SM签了13年的合约,另一知名组合Superjunior也签了10年。按照韩国经纪公司的算法,他们都是从练习生时期开始算的。东方神起没有出道前,培训大概就经历了三四年。

  【合约不平等】

  红了才有资格谈条件

  虽然目前外界不是很明朗东方神起和SM公司合约的“庐山真面目”,但一个词已经在报道中铺天盖地,那就是“不平等。”今年3月,韩国女星张子研自杀,其遗书披露了在老板金某的威逼下不得不去陪酒陪睡、还遭人殴打的惨痛经历。这一事件也是艺人和经纪公司地位的不平等所至。

  “我跟很多韩国艺人聊过,一开始没有人觉得和经纪公司的合约有什么不平等。只要是想走明星路,进公司之前都会有心理准备,新人更是会全盘接受。只有等到哪一天红了,有了话语权,想提要求了,才有不平等一说。”据马雪透露,在韩国,纯新人和公司是没什么好谈的,公司只会保证他们的生活,很多年如一日,收入分成也绝对不会超过50%。只有等到真的红了,才能有资格跟公司谈。

  有些公司则会给新人“签约金”,假设签约第一家公司是几万元,那么这个就代表着这位艺人的身价。离开公司时,第二家接手的公司也会给签约金,人红了,就能升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签约金,但只要是拿过签约金的,也就等于拿了“契约金”,对于艺人来说反而更加没有自由。

  【受控公司】

  艺人总是“欠”着钱

  在韩国,经纪公司控制艺人的方法很多。歌手或者演员的遭遇都不尽相同。马雪举了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公司迟迟不给歌手发片,就吊着人不放。“培养一个歌手的周期很长,比如说公司答应多少年出多少张专辑,但是到了时间,可能只出了一半,公司就会以种种借口不再为其发片。而合约往往都是很含糊的,比如没有达到多少多少收益就不再继续出版专辑等等,歌手没有办法,就被硬拖着。”

  更可怕的情况是,艺人总是“欠”着公司的钱,怎么也还不清。“一般艺人和经纪公司的矛盾都是经济纠纷。”据马雪介绍,韩国经纪公司都会给经纪人一张卡,艺人要买东西、换车,公司都同意,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划公司的卡消费,日后都要艺人还的。很多还不上公司的债,就一辈子归公司了,这种情况很正常。“这个周期太长了,除非成为一线明星,否则永远都是开销大于收入的。有的人忍不了,有的人就忍了。” 记者 闵慧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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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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