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播中国电视剧《苦菜花》 日本传媒被判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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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播中国电视剧《苦菜花》 日本传媒被判赔偿
2009年05月13日 14:54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几经周折、诉讼时间长达4年的中日著作权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日前,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原告《苦菜花》的版权所有方北京赤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胜诉,判令被告日本亚太传媒停止播放该剧并赔偿原告130万日元。

  2005年,中文电视剧《苦菜花》的版权所有方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获悉,日本亚太传媒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委托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785频道播放了《苦菜花》剧。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赤东文化委托日本国大谷法律事务所,代理在日本的诉讼事务。经过长达4年、多轮的法庭举证辩论,东京地方法院最终认定,自2005年5月,日本亚太传媒委托SKYperfecTV卫星公司将《苦菜花》(共20集)通过SKYP785卫星频道共进行了两次播出。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禁止该电视剧的继续播出并责令该节目提供公司亚太传媒作出13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

  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北京赤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笑方颇感无奈。“根据此前日方购买中国电视剧的价格,每集首次播放的购买价格是300-1000美元,赔偿数额应参考这一价格。我们当初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赔偿大约6700万日元,但日方的判罚结果有些令人失望。”不仅如此,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原告提出的SKYP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也未予支持。沈远安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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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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