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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调整电价不是为解决电力职工收入

2006年07月24日 17:40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从电价结构看,中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从电网企业盈利能力看,2005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要保证新增的电能能够“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同时,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西部农网完善工程,也需要加大电网投资力度。

  他说,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该负责人强调说,发改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2004年调整电价时,发改委明确提出,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去年及今年两次电价调整方案中,均要求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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