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风险投资开道 合伙企业法修订案有望近期通过

2006年08月21日 14:50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将在本月22日至27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起三度审议。有专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一般三审通过,合伙企业法修订案有望在近期通过。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对于化解合伙企业风险,完善合伙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三审脚步临近之时,民间资本将获得新的动力,风险投资和专业服务机构则将迎来无限发展空间。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在今年4月、6月两次提交审议。二审稿对合伙企业的形式问题作了重大修改,将合伙企业的分类调整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将有限责任合伙列为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此外,二审稿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有限合伙,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要为风险投资开道,促进科技创新投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说。

  “这些修改,解决了目前中国合伙制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获得了广泛好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苏号朋教授说,“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将更为全面地规范合伙企业的活动,极大地完善中国关于市场主体的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副委员长表示:“赞成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们讨论以后,进行进一步必要的修改,早日出台,付诸实施。”(俞靓)


 
编辑:吕蓁】
:::相 关 报 道:::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已经拟出 有望下月提请审议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