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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官员学者聚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新农村建设

2006年11月11日 18:11

  中新社海口十一月十一日电(记者 王辛莉)首届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今天在海口开幕。海内外农业领域的官员学者聚集海口,共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明年七月正式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超英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本质的区别,旨在保护农民主体地位,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副司长叶兴庆表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降低交易费用、增加组织化收益、提高对农民的吸引力,是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前提。落实合作社法尚需解决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细化扶持政策两大问题。

  韩国驻华大使馆农业参赞郑文燮向与会者介绍了韩国新农村运动的发展历程,及取得的建设成果和经验教训。

  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逾百年历史。台湾合作事业基金会顾问钱金瑞认为,合作社是以“民”为先的组织,是政府教农民“钓鱼”的工具,不以利润为目的,政府要为农民合作事业创造环境。台湾农民联盟顾问陈远峰建议加强农民的合作教育。

  本次论坛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政府、农民日报社等主办。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段应碧、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罗保铭出席大会并致辞。明天与会嘉宾将参观海口市云龙镇本立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文明生态村。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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