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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平米 浙沪京列前三

2006年07月04日 08:57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中新社发 岳立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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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建设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比2004年增加了1.14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最高的是浙江省,达34.8平方米;其次是上海和北京,分别达33.07平方米、32.86平方米。

  数据显示,中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62%,比2004年的80.77%提高了近1个百分点。

  公报显示,东部地区私有住宅率最高,达到了82.58%,私有住宅面积为44.32亿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住宅私有率分别为79.69%和81.93%。另有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住宅私有化率已大大超过英美等发达国家。目前美国的住房私有率为68%,英国为67%,德国为42%。

  公报还显示,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住宅建筑面积比2004年的96.16亿平方米增长了11亿多平方米。(费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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