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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9.5平方米(图)

2006年07月08日 16:53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解释说,以前北京公布的数字是19.5平方米 中新社发 老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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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8日电 北京晚报消息,针对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公布的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宅32.68平方米的说法,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解释说,以前北京公布的数字是19.5平方米,相差之所以这么大,是由于统计人口范围不同造成的。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水平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指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每年均要对此数据进行测算。2006年1月24日公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

  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造成公布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一是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不同,北京公布的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二是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部门使用的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为1115万人,而建设部使用的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为880.2万人。(傅洋)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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