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五项社保标准7月将上调 人均养老金涨120元

2006年06月29日 09:36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城市低保金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3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从580元增加到64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人均增加120元/月调整。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劳动保障局28日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的上调方案。同时宣布,将对重残低保等特困人群提高救助待遇。

  从7月1日起,北京市五项城市居民社保待遇——城镇低保待遇、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定期待遇将上调。

  北京市民政局28日同时宣布,对部分特困人群提高救助系数。

  原来特殊低保对象统一享受多领10%低保金的待遇,7月1日起,他们中的城市“三无”人员、老归侨、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多领15%低保金;70岁以上老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含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和重残人多领10%低保金;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多领5%低保金。

  此外,享受城市低保和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其法定抚养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在核定其家庭收入时,对法定抚养人先扣除低保标准的80%,再计算家庭收入;享受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将纳入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范围。(雷嘉)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