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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建议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人选须有承担

2006年07月29日 16:28

    香港政制事务局长林瑞麟(资料图)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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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九日电 香港特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强调,政府建议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人选,必须有一定的专长,也须有服务社会和港人的承担,以及认同行政长官的政纲和施政理念。

  他认为,该建议与策略发展委员会就行政长官普选候选人提名方式达成的共识相辅相成,但不会急于求成,或会分阶段开设该两项职位。

  林瑞麟今天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建议开设副局长和局长助理职位的根本理念是,让明年行政长官选举后,当选人可组成三十至四十人的政治班子,落实其政纲的实质措施,从而体现其承诺。

  他指出,这建议有助广纳人才,扩阔参政的空间,令管治班子来自不同的界别。

  林瑞麟指出,在扩阔政治委任制度的建议下,每名局长辖下便有公务员和政治任命的两个班子;而常任秘书长的架构不变,仍可直达局长。

  谈到策略发展委员会辖下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二十八日就行政长官普选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达成共识,林瑞麟表示喜见香港的政制发展已见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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