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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议员表示不容借"新闻自由"偷拍 建议立法规管

2006年08月30日 08:54


    香港“妇女权益联盟”等团体强烈抗议《 壹本便利 》刊登女艺人更衣偷拍照(香港文汇报图)

  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杂志《壹本便利》刊登偷拍艺人更衣照引起公愤,香港立法会内多个政党均表示,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容忍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任意妄为,希望特区政府在早前法改会建议的基础上加快立法步伐。

  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鉴林指出,支持以刑事方式规管偷拍行为,因为保障个人私隐和权利相当重要,新闻自由绝非不受任何规管的胡作非为。他建议,除特区政府用作打击罪行的偷拍行动外,其它私人偷拍活动都要列入立法规管范畴。他表示,明白到一旦立法规管偷拍,可能会引起不小的争议,但如果法例内容能够取得平衡的话,相信问题不会很大。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邝志坚表示,支持以立法形式把偷拍行为刑事化。 尽管由于牵连到“新闻自由”问题,预计在立法过程中会引起新闻界一定的忧虑和社会争论;但他建议,特区政府可以在条例草案内,详细清晰列明何谓正常采访活动、何为涉及公众利益,然后订立清晰规范;此外,可以设立免责条款,并规定律政司提出检控才能受理等,应该足以免除新闻界忧虑。

   香港自由党副主席周梁淑怡表示,新闻自由相当重要,但不代表打着“新闻自由”旗号便可以任意妄为,今次女艺人被偷拍更衣照一事,足以证明保障私隐的重要性。其实香港法改会已经做了很多前期工作,但经过今次事件之后,希望特区政府、立法会能够加快有关立法步伐,至于如何保障正常的新闻采访自由,只需在法例细节上多作周详考虑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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