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CEPA实施三周年:香港架起泛珠通向国际的桥梁

2006年06月29日 10:25

    CEPA实施以来,其中见效的措施是「个人游」,数字显示;去年访港的内地客人超过一千二百五十万,而香港整体旅游收入已突破一千亿元大关,其中内地客在港消费就有四百多亿元。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广州六月二十九日电 题:香港架起泛珠通向国际的桥梁

  中新社记者 陈国华

  从融资的平台,走向国际的通道,到泛珠与东盟合作的桥梁。香港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来的三年间,港与泛珠内地九省区的合作从珠三角走上珠江之源,从区域小市场迈向国际大舞台。

  对于这种合作趋势,可以用一步步走向深入,一层层迈向广阔来概括。

  看香港与泛珠的合作基础,在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中,有中国五分之一的土地,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的全国经济总量。

  同时还有东、中、西部三种中国经济形态;有经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梯级分布。这为香港与内地的合作提供了广阔的腹地和多种可能。

  在内地九省区中,从东、中、西区域看,香港与之合作皆大有可为。一是可以推动泛珠东部省份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二是可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三是进一步加强与西部省区在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的合作。

  这得益于香港独特的优势。国家“十一五”规划肯定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明确支持香港发展金融、物流、旅游、咨询等服务业,并鼓励香港加强与内地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在这个大方向下,香港将致力于利用高度开放的市场和国际网络,发挥在各服务行业中的优势,提供泛珠三角区域走向世界市场的平台,充当泛珠三角区域与世界各地交流的桥梁。

  从国际大市场来看,对香港来说,将于二0一0年建立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第三届泛珠论坛,在泛珠合作提出构想的第三个年头,香港及时捕捉到这一新走向。在论坛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明确提出,希望发挥桥梁作用,使香港成为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的重要纽带。

  在此方面,香港期望在商贸合作桥梁、协助促进泛珠与东盟间的人流和物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看目前的基础,香港带动“九加二”成为推动“十加一”桥头堡,有现实可能性。内地是香港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则是香港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二00五年,内地与东盟之间经香港转口的贸易货值高达四千二百八十亿港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四。

  曾荫权认为,东盟企业可利用香港作为进军泛珠的基地,通过善用CEPA的有利条件,与港企合作,更有效快捷地打入泛珠市场。另一方面,泛珠企业也可利用香港为基地,拓展东盟市场。

  香港的专业服务利用它们对东盟的广泛商务经验,可为泛珠提供管理、法律、金融等服务;而与此同时,泛珠企业也可利用香港这个平台,与来自东盟的企业建立商贸关系。

  不仅如此,在促进人流物流方面,香港可作为泛珠和东盟地区的航空枢纽,亦可协助泛珠和东盟国家共同推广旅游业。而香港多年来与东盟建立的紧密关系,可有力促进泛珠与东盟在各个范围的合作。

  曾荫权表示,展望未来几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将会为大家带来不少新机遇。泛珠合作将提供一个非常优秀的平台,透过利用不同的优势,如云南广西邻近东盟的地利、各省区丰富多样的工农业产品、以及港澳两地的服务业优势等,大家将可充分发挥协同力量,开拓更多与东盟合作的机会。香港会积极与各省区携手,共同推动泛珠与东盟的合作。

  规划前行,项目紧跟。目前,香港为加强香港与邻近省区的货流及人流,香港特区政府正部署及落实各项运输基建项目。预计到二00七年,连接深圳和香港的深港西部通道将会落成,过境汽车处理量将提升两倍以上。除了以上基建项目外,香港也正积极推展“港珠澳大桥项目”及广深港高速铁路的前期规划工作。

  同时,为推进与内地合作的具体工作,香港特区政府将香港驻粤经贸办事处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及海南等五省,并将在成都设立新的经济贸易办事处,专门负责处理香港与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及重庆、陕西等省市的经贸事宜。(完)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