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天津规定轻微交通事故及时撤离 引发拥堵开罚单

2006年11月08日 09:18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近日提请市民注意,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根据民警指令迅速撤离现场,对未及时撤离现场而引发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天津交管部门强调,财产损失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并且机动车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在容易引发交通拥阻的路段和时段,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段发生,财产损失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公安处警人员将使用“四轮定位法”锁定现场;对拒绝撤离现场的当事人,交警将通知清障车辆强行清除现场,并将事故车辆拖运至指定存车场扣留,对因此引发交通拥阻的当事人将依法处罚。(王继然)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