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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中国船长被澳洲判刑半年 船主指澳政府不讲理

2006年09月13日 09:23


渔船被烧毁,变成废铁。(澳大利亚《星岛日报》图)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今年3月被澳大利亚海军拘捕并遭到起诉的两艘中国渔船的两名船长,12日在达尔文的北领地最高法院被判入狱半年,各罚款七万元,限28日内缴清。对此,两船的船主赵德远表示感到失望,称决定上诉。

  船主赵德远12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乍一听到这个判决时,只感到澳大利亚政府实在“太不讲理”。

  被控二人是51岁的栾德林(前译蓝德麟)和49岁的钟连玉(前译连忠),分别是辽宁大连梦远渔业有限公司的姊妹渔拖“德远渔001号”和“德远渔002号”的船长。两艘船于3月22日在澳大利亚北部海域被澳海军巡逻艇开枪押往达尔文港。

  两名船长被落案起诉,控罪是拒捕及在澳大利亚捕鱼区内没有适当将鱼网收拾起来,4月底更被关进BERRIMAH监狱。而两艘中国渔拖则在拘押期间两次失火,烧个精光。

  两名船长早前分案审理,先后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12日由法官A MARTIN宣判。多日来为二人奔走的船主赵德远对判决感到非常失望,曾携胡姓律师到媒体接受访问,细陈审讯中出现的不合理之处,赵德远还表示会考虑上诉。他说,两名船长被拘留后身心受摧残,其中钟连玉的体重暴跌了30斤,还出示了他在狱中的照片。

  据悉,两名船长的刑期自他们开始被拘押之日算起,即3月22日,也就是说,若二人能如期缴付罚款,预计能于本月22日被释放。(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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