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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狗患到执法风暴定律

2006年11月03日 10:57

    10月29日,在北京南长街宣传文明养犬的标语十分醒目。由于近来患狂犬病的人数逐渐增多,狗患问题突出,北京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犬类综合治理工作。 中新社发 玉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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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上海、广州等五城市重拳整治狗患,规定宣传、办证、防疫、入户检查、流浪狗收留率等5项指标要达到百分之百。

  北京市日前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养犬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今年后两个月,北京将由公安、城管、工商、农业等部门分别牵头,开展七项专项执法行动。“公安等部门分别牵头”,多么熟悉的词汇,环保、土地、井下安全、私采乱挖小煤窑、食品安全等等,有多少“某某部门牵头”的“集中整治”还要重来?

  凡事公安一牵头,此事就非同小可。按照时下这狗患的危害程度,动用警力参与突击性整治活动不为过。但是,有一问题必须要面对,如果说管狗是公安份内的事,就用不着动员大会来号召。如果说不是它份内的事,动辄让它来牵头,就属于执法资源的又一次滥用。公安部门自有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北京迎接奥运对公安部门还有特殊要求,“皇城脚下”的警察还得不断大练兵,应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加之再时不时地搞个“大接访”,应对一下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性会议,这北京的警察忙好了份内的事就不容易了。

  不是说警察不该管狗,该管,该由各自辖区的派出所或管段巡逻民警协助城管、小区、物业一起来管,而且主要管理狗伤人事件、由狗引起的人与人纠纷案。这样的管理不存在什么“专项”,不存在什么“今年后两个月”,应该是一个日常的治安监管工作。北京的警察并不充裕,某些地方还缺少人手。前不久,门头沟发生杀死警察的闯关袭警事件,哪怕再多一个人手,就完全可以将犯罪分子现场制服,不至于造成警察牺牲。

  那么,狗患是怎么发展成必须由城市政府来开动员大会,由公安部门牵头来开始多达七项的专项执法行动的?不需要再复制太多的新闻数据来证明狗患成灾,公众只要搜索一下记忆,比照一下“审计风暴”、“环保风暴”以及其它什么执法风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凡事到了积重难返之时,必有风暴云起,而每次风暴总结收场之时,又将是下一个风暴的生成酝酿之日,几乎成“风暴定律”,无一例外。

  一位专家说得好:“养犬中的许多行为都是介于合法与违法之间,需要政府的管理智慧。政府应该更多引入社会力量,比如居委会、物业公司,乃至中介机构、民间组织等,参与养犬管理。”养狗与其它社会事务管理是一个道理,只要第一道防线和关隘发生作用,只要在节约政府执法资源的情况下,将管理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在穷其一切手段之后仍然出现的特殊安全问题,再交给公安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这样,无论是北京还是其它城市,就无须将一个狗患问题交给一次大张旗鼓的执法风暴了。

  (摘自香港《大公报》;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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