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伊朗称在7月23日后“某个时候” 答复国际提案

2006年07月03日 08:30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法新社报道,伊朗2日再次拒绝接受就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僵局的国际提议做出答复的最后期限。

  据报道,八国集团外交部长日前给予德黑兰一个星期的时间,要求伊朗对西方国家提出的一揽子旨在劝说伊朗中止浓缩铀项目的激励措施做出“明确和实质性的”回复。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阿塞菲2日在每周例行的新闻会上说,德黑兰在下个月之前都不会做出答复,称“所谓的最后期限不值得讨论”。

  阿塞菲说,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拉里贾尼星期三将与欧盟外交政策主管索拉纳举行会谈。伊朗官员说,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弄清楚他们所说的提议中的“含混不清”的地方。

  他说,伊朗将在7月23日之后的“某个时候”作出答复。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